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我市调研
10月11日至12日,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一行深入我市就文物保护工作进行调研。省政府副秘书长郭立、省文物局局长王建武、省文物局副局长刘正辉参加调研,市长刘润民,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张志仁,市政协副主席郭一峰等分别陪同调研。
宋新潮一行先后深入到沁水县柳氏民居、湘峪三都古城、窦庄村、市博物馆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省、市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我市文物遗存厚重丰富,密度与品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前三个文物大县全在我市。全市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共计600处,居全省第一。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8处,居全省第一。传统古村落17个,居全省第一。
宋新潮对我市的文物保护及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晋城市不仅拥有大批保存完好的古代建筑,还有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切实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要切实加强文物安全工作,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文物安全。
宋新潮还重点就如何加快“山西南部重点古村落保护工程——沁河古堡群保护利用工程”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他指出,在古镇古村落保护与利用中要注重考虑留得住乡愁,在对每个村庄的规划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尊重村庄的发展历史,注意保留更多的文化记忆和历史记忆。各相关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调配合,形成文物保护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巩固、创新认领制,进一步探索新体制,既要保证认领者的合法性,做到依法认领、规范认领、有序认领,又使承载了厚重历史的文物得以保护、传承、延续;要树立依法保护的先进理念,贯彻科学保护原则,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法律体系,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文物免遭自然与人为的损坏;要进一步增强群众保护意识,发挥省保、国保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扩大保护范围,逐步形成社会化、网络化的文物保护体系;地方政府要综合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创文物保护的大环境、大气候,开创文物保护工作的新局面。(撰稿:田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