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市本级
第二批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的
公 告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2023〕2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3年市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为促进青年就业和成长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公开征集市直2023年第二批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
一、见习单位征集对象
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企业、街道(乡镇)社区、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等。
二、见习单位要求
在市级审批机构依法登记注册,制度健全完善,经营状况正常,办公环境良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防护措施。
三、见习岗位要求
提供的见习岗位能够有效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所申请的就业见习岗位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20%。
四、见习补贴政策
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980元/月)的见习生活补助,见习单位由此获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同时见习单位应在见习人员上岗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每份保险可获得240元的保费补贴。
五、申报方式
(一)现场申报:
1、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电子版(U盘拷贝)。
2、地址: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文昌西街1388号)四楼403室。
(二)网上申报:
1、单位用户进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通过下图中标红框位置的【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菜单跳转到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具体操作步骤可下载附件“《就业见习单位操作手册》”。注意:“就业见习单位申请”页面的“业务办理属地”选择山西省晋城市市本级,不要选到区县。
2、网上申报完成后须携带相关资料到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备案。
附件:
报名时间:11月15日—11月20日
地 址: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文昌西街1388号)
联 系 人:贾慧广 赵晋
咨询电话:0356-2138105、2069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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