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服务指南
一、服务对象:
- 在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人事代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毕业后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至工作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党员本人居住地党组织。确有困难的,可将组织关系暂时(6个月内)转至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业务:
- 1.“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抬头为“中共晋城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组织代码:014000002253)”,目标单位党组织名称为“中共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流动人才第八支部委员会(党组织代码:014000158772)”发起党员电子组织关系接转流程。(注意电子介绍信办理期限)
- 2.办理人事代理,领取存档凭证。
- 3.党员本人凭党员档案、人事代理存档凭证、党员电子组织关系接转路径图片和1寸红底照片到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310室审核党员档案并填写党员信息采集表及承诺书,领取流动党员管理证。
三、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业务:
- 办理条件:1、人事档案调出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2、人事档案未调出,常住社区居住时间6个月以上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的。
- 办理流程:党员本人持商调函或其他有党组织的单位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函、存档凭证和流动党员管理证,查验参与组织活动和交纳党费情况后,办理组织关系转出业务。
- 联系电话:0356-2069591
流动党员须知
流动党员应按照《党章》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员,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管理、教育和监督。
1.国内党员教育管理
-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单位后,党员本人需加入流动党员QQ交流群和微信交流群,按月交纳党费,每季度撰写一份心得体会,与党组织谈心谈话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并签署流动党员承诺书。党员本人变更联系方式及外出晋城市3个月以上,必须及时向党组织报备并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出国(境)党员教育管理
- 党员组织关系在我单位挂靠期间因私出国(境)需要办理保留党籍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保留党籍申请书,户籍和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和签证复印件,务工邀请函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在国(境)外期间每半年向党组织邮箱里发一份思想汇报。
- 回国后三个月内向党组织提出恢复党籍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恢复党籍申请书,在国(境)外期间每半年一份的思想汇报,务工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或留学人才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复印件。
3.温馨提示
- 按照《党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咨询电话:0356-2069591
党组织邮箱:jcrczxdzz@163.com
QQ交流一群:251584840
QQ交流二群:568248455
QQ交流三群:934267740
QQ交流四群:669157643
QQ交流五群:713609168
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服务指南
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每季度定期为到期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召开预备党员转正会议,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服务。
一、预备党员转正所需材料:
- 1、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一份(转正申请书需手写);
- 2、预备期内每季度的思想汇报;
- 3、预备期内学校、工作单位(或常住社区)的思想学习生活鉴定;
二、预备党员转正流程:
-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向党组织汇报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 2、党支部书记简要介绍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宣读申请人学校、工作单位或居住社区对其出具的思想工作生活鉴定;
- 3、支部大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是否按期转正或延期转正的决议;
- 4、党支部书记告知申请人支部的决定,并进一步对申请人提出要求及注意事项。
- 5、整理预备党员转正资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批后通知本人结果。
咨询电话:0356-2069591
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流动党员承诺书
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我中心的流动党员本人需作出以下承诺:
- 1.党员本人必须加入流动党员QQ交流群并领取党员证;
- 2.党员本人必须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各类学习、教育、组织活动;
- 3.党员本人必须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学习心得并与党组织谈心谈话和交纳党费;
- 4.党员本人手机号码和常住地址发生变化,必须及时向党组织报备;
- 5.党员本人外出晋城市3个月以上,必须向党组织报备并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 6.党员本人因私出国(境)必须向党组织报备,并办理保留党籍申请,回国后三个月内必须及时向党组织提出恢复党籍申请;
- 7.人事档案转出我中心或在常住社区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党员,必须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出;
- 8.按照《党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由所在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流动党员承诺书
为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确保流动党员在流入地能够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党委现就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 1.党员本人主动亮明党员身份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
- 2.党员本人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 3.党员本人需加入QQ交流汇报群(891240232);
- 4.党员本人每月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包括“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交纳党费等情况;
- 5.党员本人每月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理论学习情况:包括参加流入地党组织集中学习,线上开展个人自学等情况;
- 6.党员本人每月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作用发挥情况:包括参与志愿服务、到居住地报到等情况;
- 7.党员人每月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工作生活情况:包括工作变动、居住地变化、生活实际困难等情况;
- 8.党员本人要在“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到流出地党组织参加“座谈会”、“恳谈会”、“分享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