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补充公告
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最新指示精神和晋城市委人才办通知要求,充分考虑今年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结合目前引才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办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补充公告如下。
一、延长报名时间至2020年6月3日,报名地点和报名方式不变。
二、根据实际情况,符合报名条件但目前暂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但需提供学校证明,并在拟录用之前必须提供齐全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其他相关事宜按照《晋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执行。
2020年6月1日
一、引进名额:
1.晋城市对外友好协会服务中心
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3名,其中日语笔译、日语口译、日语语言文学类专业1名,德语笔译、德语口译、德语语言文学类专业1名,国际关系专业(国际公共关系、国际政治、国际经济、国际文化传播等方向)1名。
2.晋城市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要求国际法学专业(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方向)。
3.晋城市海峡交流协调服务中心
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要求汉语言文学专业(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等方向)。
二、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质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应当是“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和世界排名前200所高校(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际关系专业、国际法学专业、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六级。
3.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的其它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得报名;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晋城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不得报名;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三、如何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5.18--5.26(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址:泽州路1019号办公楼四楼415号房间
联系电话:0356--2066598
联系人:周瑜琦 手机:15635671111
郭建萍 手机:13008050096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验证时效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4)已就业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的档案托管部门出具档案托管证明等材料各1份;
(5)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5张。
四、引才程序
1.报名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单位将选派有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个环节。报名人员对自己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专业能力考核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现场面试或临场写作、口语表达翻译、交流和基本行政礼仪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各测试环节按权重分配比例计分,总计合格分数线划定为80分。通过测试,考察考生适应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与翻译能力。评审组由副高职称以上专家组成员和有关行政领导成员及监督人员共同组成。考生根据测试组提供的翻译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并按照抽签顺序进行。
根据考核结果,在合格人员中,依考核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拟引进岗位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
4.考察
我办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拟考察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社会经历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已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未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社区、村委会的思想政治表现等。考察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5.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拟引进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人选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6.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引进人才,并对拟引进人才在原发布引进人才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经查证属实,取消引进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7.确定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外事办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
8.聘用和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拟引进人员需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拟引进人员须与拟引进单位签订协议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在拟引进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经市外事办审核同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予以解聘。
五、咨询与监督
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全程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市外事办:0356-2066598
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356-2198521
附件1:晋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附件2:晋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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