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城市晋城公证处
山西省晋城市晋城公证处是经山西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由晋城市司法局主管的公证机构。现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公证员助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证员助理1名
二、办公地点
晋城市陵川县(入驻陵川县政务服务大厅)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三)具有陵川县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
(四)全日制本科,法学专业;
(五)熟悉《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基础法律文书写作能力;
(六)沟通表达清晰,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应变能力;
(七)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能适应信息化办公需求;
(八)工作细致耐心,责任心强,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公证行业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职责
(一)接待当事人,解答公证业务咨询;
(二)其他辅助性公证业务工作。
五、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至2025年3月7日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均可。现场报名地点为晋城市市域社会治理中心三楼305室(晋城市城区文博路445号)。网上报名需将《公证员助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打包压缩包、注明姓名)发送至邮箱:251929051@qq.com。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安排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筛选,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择优录取。初审合格者将电话通知面试,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通知。
七、体检
体检时间及医院另行通知,费用自理,合格者方能被聘用。
八、审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审查,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
九、录用及待遇
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3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薪资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咨询电话
联系人:牛婷婷 联系电话:0356-2197339
山西省晋城市晋城公证处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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