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安排部署,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晋市发〔2010〕14号)、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晋市直发〔2010〕11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晋市人社党组字〔2010〕15号)的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队伍、创业绩、抓发展、促和谐,建设服务型机关”为主题,以深入开展“一实四创”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清廉型机关党组织)为主线,以推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立足本职争创“五个好”、做到“五带头”,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重点,从我中心实际出发,紧密结合人才工作实际,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中建功立业。
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分类指导、精心设计,坚持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坚持紧扣创先争优活动,把深化为群众服务的理念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始终,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制度上力求创新,激发党支部和党员内在动力和活力。
总体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立足本职争创“五个好”、做好“五带头”,以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重点,在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中建功立业。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服务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多为群众干好事,干实事,干群众欢迎的事。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找准并切实解决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务实型、廉洁型机关。加强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健全组织制度,强化组织功能,创新活动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服务,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使我中心的党建工作始终走在市直机关党组织建设的前列。
二、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贯彻中央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和作风过硬,党员意识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三是工作机制好。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得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尊重群众,爱护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发展意识,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科学发展能力;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先锋模范作用突出。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党的宗旨,心系人民群众,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认真学习贯彻党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实施步骤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要紧紧围绕建党90周年和党的十八大两个重大节点分阶段有重点开展工作,具体分为两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推动,兴起热潮”阶段
该阶段从今年7月开始到2011年7月前,重点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活动,兴起创先争优热潮。
1、宣传发动(2010年8月)。组织中心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创先争优活动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制定计划。总支和各支部要制定出创先争优活动实施的具体措施,对党员参加活动要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二是组织学习。重点围绕思想理论、理想信念、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廉洁自律、道德修养等方面开展学习。
2、公开承诺(2010年8月至9月)。各党支部要按照“五好”“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服务党员群众、提高工作效能、推动人才工作上新台阶等方面向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公开承诺。党员重点围绕思想理论、理想信念、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廉洁自律、道德修养等方面做出承诺。并且要建立学习专栏和学习园地,接受群众监督。
3、积极争创(2010年8月至2011年4月)。各党支部和党员按照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和公开承诺,结合我中心年度学习教育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个人自学等形式学习党史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员普遍进行党性教育。同时把“一实四创”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通过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带好党员队伍、不断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基础;通过努力学习提升、严格要求自我、认真履行职责、联系服务群众、创造一流业绩,不断发挥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不断掀起创先争优活动新高潮,以昂扬的精神面貌来迎接建党90周年,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4、民主评议(2011年5月)。各党支部书记要在年终评议党员大会上进行党建工作述职,落实党建责任述职体系。个支部党员要全面对照工作岗位目标承诺制,在每季度党员大会进行一次自我讲评。同时,采取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党员对党员评议、群众对党员评议。
5、评比表彰(2011年6月)。为迎接2011年“七一”市委将要召开的纪念建党90周年表彰大会。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党支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通过民主测评、支部推荐申报、组织考核等办法,作为受表彰的重点对象,引导和激励全局干部职工学先进、建新功。
(二)“深化提升、系统总结”阶段
1、学习典型(2011年7月至2012年5月)。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一是以受表彰的对象为重点,组织学习,交流经验。二是所有党员都要对照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三是对照创先争优标准,着眼全面提升,加强支部建设,使“五带头”党员的比例都有较大幅度提高。
2、完善机制(2012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全面总结,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对开展创新争优活动成果,要通过举办图片展、研讨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汇集和展示。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市人才服务中心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组。
组 长:田和平
副组长:赵良才 张 鹏
成 员:田玉霞 赵旭升 赵锦仲 崔鲜平
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部,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二)强化督导,推动落实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组要加强对各部室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全面领导,强化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活动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督促解决;实行“一岗双责”领导责任制,党组成员要结合分工,抓好分管部室的创先争优活动。在这次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室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表率作用。要注意总结经验,将活动的重要情况、典型经验及时报领导组办公室。同时要主动邀请群众参与监督,将群众评议意见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增强活动实效。
(三)围绕中心,统筹兼顾
要正确处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做好各项工作的关系,做到以创先争优促进中心工作,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创新相结合,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相结合,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相结合,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推动人才服务各项事业发展相结合,把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人才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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