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人才招聘会管理改进人才招聘服务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7〕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
为进一步规范人才招聘会管理,改进人才招聘服务,切实维护求职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号)、《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办法》(国人部发〔2005〕97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才招聘会举办条件
举办人才招聘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按照《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和《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办法》的规定,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机构资质为县以上人事部门批准并发给许可证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举办全省性人才招聘会的机构资质条件由省级政府人事部门规定,举办全国性人才招聘会的机构资质条件按照《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办法》规定的条件执行。
(二)必须经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
(三)招聘会的名称、内容必须与主办单位的业务范围相符,有严密的组织方案、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具备国家和交流会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人才招聘会审批
人才招聘会的审批工作应根据有关法规、规章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将审批结果在人事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开。对不具备资质的机构举办人才招聘会的申请,一律不予批准;对未制定周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人才招聘会的申请,一律不予批准;对在不具备条件的场所举办人才招聘会的申请,一律不予批准。对借用公共场所举办、入场招聘单位在200家以上的大型人才招聘会,应严格控制。对冠以“中国”、“全国”等称谓的全国性现场人才招聘会,应严格按照《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批。
三、人才招聘会监管
要切实加强人才招聘会现场检查和监管工作,对已经批准举办的人才招聘会,举办单位要认真落实招聘会的各项组织工作。会前要严格审查参会单位资格和所提供的招聘信息,防止“只招不聘”和“虚假招聘”的现象发生,并对招聘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会中要维护招聘现场正常秩序,对招聘中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受理投诉,提供咨询和后续服务;会后要将总结报告报审批机关备案。各级人事部门要明确招聘会举办单位责任,一旦发生问题,要追究举办单位责任;要建立招聘会考核制度,对具有违规记录的举办单位,取消其继续办招聘会的资格;要建立招聘会监督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打击虚假招聘行为,坚决取缔未经审批擅自举办的人才招聘会。
四、做好人才招聘会安全工作
要高度重视人才招聘会的安全工作,招聘会举办单位在接到招聘会批准文件后,按照规定,应当到举办地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办理相关核准手续,落实安全责任,加强防范,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大型招聘会,应当把安全放到第一位,切实加强会前的安全检查和会中的动态监控,一旦发生问题,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切实保证安全。各级人事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招聘会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常设性招聘会举办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加强对非常设性招聘会的巡查工作,对现场检查中发现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事故隐患的招聘会,要及时予以制止;对组织落实不力的举办单位,要暂停或取消其举办人才招聘会的资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现安全问题的招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人才招聘会收费标准
要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精神,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举办的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对应届毕业生免收门票。省级人事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实际情况,会同物价部门研究制定人才招聘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协助当地物价部门加强检查监督,规范举办单位的招聘收费行为,坚决打击高收费、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参会单位和应聘人才的合法权益。
六、人才招聘会服务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不断创新人才招聘会形式,提高供求双方供需见面成功率。大力倡导网络招聘,积极开发网上人才市场,充分利用现有网站,将网上供求信息进行配对组合和筛选,为用人单位和求职人才牵线搭桥。积极鼓励举办针对性强的行业性、专业性的招聘会和校园招聘活动,不断提升人才招聘会的质量和效果。不断加强人才招聘会延伸服务,通过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相结合的手段,继续为供求双方提供服务。
七、人才招聘会信息管理
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人才招聘会的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招聘会广告及参会单位供求信息的审查制度,一旦发现招聘会举办单位、参会单位发布虚假广告、不实信息,要会同工商部门及时予以查处。招聘会结束后,应当统计招聘结果,对准备继续招聘和求职的信息,经过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确认,纳入当地人才网站的供求信息数据库。入库信息要定期统计结果,及时更新。要建立权威的人才招聘信息服务平台,保证信息的真实可靠。
八、完善人才招聘会管理监督机制
各级人事部门要逐步完善人才招聘会的监管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劳动保障、物价等部门间的沟通协作,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大对人才招聘会的管理力度。同时通过新闻媒体、政府人事人才网和毕业生就业网等媒介,及时公布合法中介机构、经审批的人才招聘会名称、举办单位信息与举报投诉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为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人事部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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